第一百一十三章 丧家之犬-《招魂之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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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手发麻,心下计较不能再生生扛下了,便无奈自先拉开距离,趁纪灵还没来得及换手发挥长兵优势之时,快步要逃。
“贼獠休走”
纪灵这可不能忍,被主公寄予厚望的他不愿让其主失望,快步追上,趁着这冲杀之势,全身附着精光,这脚下土地犹如豆腐松散,随着他奔腾之势而愈加溃烂,被翻耕出大股尾尘,三尖丽牙当先破锐,使出一记阵攻,直突向仓皇逃命的史阿后背。
见身后气势汹汹,史阿心悸,回头去看,却见那纪灵化身千丈地龙,那卷起的沙雾可是完全遮住了他身后的一切,犹如沙漠来了遭雪崩,滚滚而来,令他目眦尽裂,肝胆俱焚。
近前来时,隔着近十米的距离,史阿都能感受到后背那种微痛的撕裂感,他逃命的速度终究是敌不过人追逐的速度,终是不能再跑了,不然不出数秒,他就该化作齑粉一份,被扬在这黄沙满天里了。
奋力向前,以自己最极致的速度提气,先行深吸一口气,脚步踏出,于脚尖点地带着向力令身体前倾,而后脚踝急转,也不去设想那扭伤的风险,带着整个身体翻转过来,以正面对着汹汹而来的纪灵。
“嘶”
胸前的衣服被纪灵三尖丽牙上的锐利刀意撕开,随着史阿的回身,一身衣服被那气势完全炸散去,而双手无物的史阿平抬起双手曲肘于胸前作掌,恍然无惧于纪灵那可怖刀尖。
“嘭”
有如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,史阿终究是凭着一双肉掌,将纪灵这一击锁在了自己的胸前不足一寸的地方。竟是空手接了纪灵的白刃,在毫无上衣遮挡的情况下,正正对着纪灵刀尖的正胸出现一竖血红,很细,有如那缝补衣裳的线,自史阿接住纪灵的攻势后,那伤口便没再扩张加深过了技能:入刃取材自典论自叙,曹丕于自作书中尝有此言言:“余又学击剑,阅师多矣,四方之法各异,唯京师为善。桓、灵之间,有虎贲王越善斯术,称於京师。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,具得其法,余从阿学精熟。尝与平虏将军刘勋、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,宿闻展善有手臂,晓五兵,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。余与论剑良久,谓将军非法也,余顾尝好之,又得善术,因求与余对
力终有时尽,不是史阿便是纪灵,一场刺杀生生变成一场相持,不得不说是史阿的失职,而哪一方会先行失势呢便在这攻守间有了分晓。
纪灵也许是受了史阿入刃的影响,倒成了推着史阿后退的人,而他这一击所蓄气力,在追逐与消耗之后,已经十不存四,又再被史阿拖磨一段,终是失了攻势,渐渐放缓了,而史阿见此一喜,作为一个被推着的人,借着这股力足以让他拉开一段足够安全的距离了,也是该于这危险境地告声再见了。
两人相触的距离又被拉开了,而纪灵在短暂收尾后停了下来,看着史阿的远离,并最终有了余力化作虚影遁入空气中,不复踪影了。
“呵呵”
纪灵粗喘着气,看着人走,无计可施,亦无可奈何。
“混账”
可袁术便不满意了,这种结果,怎比得他帝王的威严被冒犯还要耻辱,心中对那不识趣的小皇帝更是恨得牙痒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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