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说什么不喜欢讲废话,原来是搁这摸鱼呢! 吐槽归吐槽,他还是跟随着对方的讲解,认真地看了遍合同。 实际上,由于他是个纯外行,而清水凛则有过了好几次和唱片公司谈签约的经验,也了解其中的一些坑,所以主要是由对方把关。 不过听着听着,就他这个外行也渐渐觉得,对方给出的条件似乎还真挺不错的。 首先是版权方面: 词曲版权和表演权都归属他们,Being要的是作品录音版权的5年独占使用权,以及双方共同登记出版权; 其次是活动义务方面: 第一,他们被要求每年至少产出2首销量达到8万张以上的作品; 第二,在歌曲宣传期间,电视音乐节目原则上至少要有一名成员出席,综艺和电台则遵循自愿原则,杂志采访涉及私生活可拒绝; 第三,Being原则上不干涉私生活,但如果自身的言行被媒体曝光,导致公司声誉和经济遭到损害,他们需赔偿损失甚至面临解约。 就他们最重视的这两方面而言,对方给出的条件,已经基本达到了他们的要求。 至于2首8万张以上的歌…… 考虑到时代因素,要说张张百万可能还有一点难度。 但一年2首8万销量的歌,作为穿越者,要是连这种成绩都达不到,那真的是该重开了。 而除此之外,像什么10%的唱片销售分成,5%的著作权使用费分成,40%的授权费分成…… 作为纯外行的他倒是不太清楚这些分成是高是低,但参考漫画上的分成,包括以前看过的那些文娱类网文,感觉似乎也还好。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坑。 于是,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身边的清水凛。 然而此时,清水凛感受到的震撼要比望月晓多得多。 因为她之前和很多唱片公司见过面,也见过很多黑心合同,所以才更加对眼前合同中的条款感到不可思议。 这也太良心了吧?! 这就是传说中创作歌手才有资格获得的合同条款吗? 甚至连合约期限只有3年啊,她之前看见过的合同的合约期限中,都没有低于过5年的。 ……该不会有什么坑吧? 于是,望月晓和清水凛相互对视了一眼,觉得事情似乎变得有些诡异了起来。 第(3/3)页